测定样品之间的色差在生产中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工业生产中生产样与来样之间的色差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指标。以往都是由有丰富辨色经验的质量检验人员靠视觉来评定,有很大的主观性,经常会在供需双方间发生争执。随着色度学的不断发展,使仪器能够很大程度上代替人眼来进行色差的评定,对生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色差控制、交流具有积极意义。本文介绍了色差评定的两种方法。
色差的视觉评定方法:
对于两个颜色之间差别的视觉判断,主要有两种直观的评价,即可感知性和可接受性。可感知性是指观察者能够看到颜色的差别或能够判断两个颜色样品对之间色差的人小的视觉属性;而可接受性则表示观察者是否可以接受被观察颜色差别的视觉判断。
目视比较和判断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易变性,在工业生产中不直接作为颜色质的评价依据。因此,仪器测色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物理测量的数据应该能预测观察者所看到的情况,即需要有合适的色差公式,使之计算出来的色差能够预测目视色差。
色差的色差公式评定方法:
两带色样品间的颜色在颜色知觉上的差异可用“色差”来表示。1976年以来,出现了多种色差公式如CMC(l:c)色差公式、CIE1976(△L*△Cab*△Hab*)色差模型、CIE DE2000色差公式、CIE1976(L*a*b)色差公式等。其中CE1976(L*a*b*)色差公式是国际上公认的色差公式。色差包括明度差、彩度差和色相差三个方面。我们常说的色差是这三方面色差经一定公式计算后得出的总色差值。
在与颜色感觉一致的均匀颜色空间内,两个颜色样品之间的色差表示为其坐标点之间的距离,即:
式中,L1*,a1*,b1*和L2*,a2*,b2*分别是两个样品的坐标值。色差公式的几何意义,是在均匀颜色空间以标准色样的坐标点为中心的一个椭球,其在L*、a*、b*三个方向的半轴长分别为(L1*-L2*)、(a1*-a₂*)和(b1*-b2*)。若规定椭球内的颜色满足色差容限的要求,则椭球外的颜色与标准色样的色差超出了色差容限范围,便不满足色差的要求。
一般来讲,两样品的色差与目视色差感觉的关系如下:
如果样品的色彩较饱和,两样品间如果有1.0的色差,一般人看不出它们的差别。